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抚养权变更协议书,应当注明什么?
关于子女抚养权问题,一直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夫妻双方协议变更抚养权的,双方协商成功的,应予支持,那么签订书面抚养权变更协议,应当注明什么信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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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孩抚养权变更协议书需要注明什么
江苏隽鸣律师事务所蒋芳律师解答:
关于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应当注明以下:
1、变更抚养权的原因。如另一方身体或者经济能力发生变化,不适合抚养小孩的,应当注明变更抚养权的原因。协议中描述的不适合抚养的事实已经经过双方确认,如后对方想要变更抚养权的,应当举证证明其抚养能力有所改善。
2、变更后的抚养费。抚养权变更的,对方支付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的,应当明确约定抚养费的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3、探视权的行使。变更抚养权的,应当明确约定不直接抚养一方的探视权如何行使、行使方式、行使时间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蒋芳律师解析:
抚养权在法律上是有权利和义务两面性的。
一、父母、继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对于已经成年的子女,但是无法独立生活的,父母仍然具有抚养义务;
二、抚养权的性质及产生基础:对于抚养权问题,一般多作为义务对待,但是它也是一种权利,而且是和人身密切相关的权利,它基于血亲(包括拟制血亲)而产生。
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蒋芳律师合伙人,主任律师,办理过多起民商事和非诉案件,擅长婚姻家事、合同纠纷、经济纠纷等业务,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耐心细致,沟通能力强,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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