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逮捕和刑事拘留的区别是什么,逮捕和刑事拘留有哪些区别?
拘留是指将对象拘禁限制,但拘留不一定需要法院命令,警察机关亦有拘留权,但各国允许拘留的总时间长度不一,有些国家甚至于可以无限期的拘留对象。那么逮捕和刑事拘留的区别是什么,逮捕和刑事拘留有哪些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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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和刑事拘留的区别是什么,逮捕和刑事拘留有哪些区别?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刘锋律师解答:
从实质要件上看,拘留与逮捕的条件差不太多,只是在程序上,拘留是由公安机关将需要逮捕的现行犯或者犯罪嫌疑人当即暂时剥夺人身自由。而逮捕需要经过检察院批准或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才能执行。两者的主要区别有:
(1)必须具备的条件不同。
①拘留的条件是: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法定的某种紧急情形(刑诉法规定的7种情形)。上述两要件,只有同时具备、才可拘留。
②逮捕的条件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逮捕。逮捕是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
(2)有权决定拘留与有权批准、决定逮捕的机关不完全相同。
(3)羁押的期限不同。拘留的羁押期限14-37日;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为整个法定办案期限。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刘锋律师解析:
人民法院没有刑事拘留权。法院拥有司法拘留的决定权,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 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毕业,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年的律师执业经历,执业领域:公司法涉及各类诉讼(股权转让、股东权益、股东赔偿等),非诉讼(股权架构、公司章程、股权转让、股权融资、股权激励、公司设立、公司清算等)、法律顾问、高端婚姻家事案、大额民间借贷纠纷、重大疑难经济合同案件、省高院、最高院再审案件等,重信用、重效果,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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