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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附期限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附期限合同的效力如何规定?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0年11月30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都是会涉及到签订合同的,这样的话才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签订合同效力是有一定的期限的,那么不同附期限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附期限合同的效力如何规定?

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都是会涉及到签订合同的,这样的话才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签订合同效力是有一定的期限的,那么不同附期限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附期限合同的效力如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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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附期限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附期限合同的效力如何规定?

上海亚天律师事务所钦飞律师解答:

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附期限合同中的附期限可分为生效期限和终止期限。生效期限可称为始期,是指以其到来使合同发生效力的期限。终止期限是指其到来使合同效力消灭的期限。

《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上海亚天律师事务所钦飞律师解析:

附期限合同则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的以将来客观确定到来之事实,作为决定合同效力的附款,也即期限到来的效力在于决定附期限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消灭。该期限是由当事人约定的而不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根据期限决定效力的发生或消灭,可分为始期(生效期限)和终期(终止期限),以作为内容的事实发生之时是否确定为标准,可分为确定期限与不确定期限。

因此条件与期限尽管都是法律行为的附款,但两者有明显的区别,作为条件的附款必须是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如果不属于将来或该事实是确定要发生的,则不能成为条件附款;而期限是以将来确定的事实的到来为客观的,如果不属于将来或不是确实的事实,则不能成为期限附款。

附期限合同在合同期限到来之前,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否则要根据合同约定或以法定事由才能解除合同,违约方还需要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而附条件合同也一样,已经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可以作为解除的对象,若是已经生效的合同,单方解除是要承担合同的违约责任的。

毕业于华东政法,从事律师工作10年,执业领悟为公司、合同、债务、房产等经济纠纷;交通事故、劳动工伤、商标等侵权纠纷;婚姻家庭、刑事及企业法律顾问。具有丰富诉讼和非诉经验,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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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不同附期限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附期限合同的效力如何规定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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