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 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免费法律咨询 发咨询 找律师 电话咨询 精选文章 法律常识 法律专题

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经济纠纷 >> 托收承付的概念是怎样的,结算程序是什么?

托收承付的概念是怎样的,结算程序是什么?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0年09月18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托收承付结算是中国转账结算方式之一。收款单位根据经济合同发货后,委托银行向付款单位收取款项,付款单位根据合同核对单证或验货后,向银行承认付款,由银行办理款项划转的结算方式,那么托收承付的概念是怎样的,结算程序是什么?

托收承付结算是中国转账结算方式之一。收款单位根据经济合同发货后,委托银行向付款单位收取款项,付款单位根据合同核对单证或验货后,向银行承认付款,由银行办理款项划转的结算方式,那么托收承付的概念是怎样的,结算程序是什么?

网友咨询:

托收承付的概念是怎样的,结算程序是什么?

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陆紫澜律师解答:

托收承付是收款单位商品购销合同发货后,委托银行向付款单位收取款项,由购销双方开户银行根据购销合同的内容监督结算的方式。

托收承付的结算程序:

在托收承付结算的过程中,收款人按合同规定发运货物后。填写托收凭证,连同有关发票附件送开户银行办理托收,收款人开户银行受理后,将托收凭证及有关发票等附件转寄付款人开户银行委托收款,付款人开户银行收到托收凭证及有关附件,经审查无误,应及时通知付款人。付款人接到托收凭证及附件后,审查无误同意付款,则通知银行付款。如不同意付款,则应在承付期内出具“拒付理由书”,通知银行拒付。

《商业银行法》第44条,商业银行办理票据承兑、汇兑、委托收款等结算业务,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兑现,收付入账,不得压单、压票或者违反规定退票。有关兑现、收付入账期限的规定应当公布。

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陆紫澜律师解析:

《支付结算办法》规定,办理托收承付,除符合以上2个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1)收付双方使用托收承付结算必须签有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购销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使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2)收款人办理托收,必须具有商品确已发运的证件。(3)收付双方办理托收承付结算,必须重合同、守信誉。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规定,若收款人对同一付款人发货托收累计三次收不回货款的,收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收款人向付款人办理托收;付款人累计三次提出无理拒付的,付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其向外办理托收。

陆紫澜律师,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关键词: 托收承付的概念是怎样的  结算程序是什么  |经济  
分享
15万在线律师快速解决法律问题
托收承付的概念是怎样的相关咨询

问题还没有解决?快速找专业律师来帮您!无须注册,30秒快速发布,3分钟100%专业律师解答!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953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