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 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免费法律咨询 发咨询 找律师 电话咨询 精选文章 法律常识 法律专题

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申请假释需要哪些材料,是什么?

申请假释需要哪些材料,是什么?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0年07月25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假释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刑事被执行人,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患有严重疾病或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刑罚执行制度。那么申请假释需要哪些材料,是什么?网友咨询:申请假释需要哪些材料,是什么?辽宁一理律师事务所赵岩律师解答:(一)《提请减刑建议书》或者《提请假释建议书》;(二)终审法院裁判文书、执行通知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印件;(三)罪犯计分考核明细表、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四)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

假释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刑事被执行人,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患有严重疾病或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刑罚执行制度。那么申请假释需要哪些材料,是什么?

网友咨询:

申请假释需要哪些材料,是什么?

辽宁一理律师事务所赵岩律师解答:

(一)《提请减刑建议书》或者《提请假释建议书》;

(二)终审法院裁判文书、执行通知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印件;

(三)罪犯计分考核明细表、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

(四)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

(五)提请假释的,应当附有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关于罪犯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调查评估报告;

(六)根据案件情况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刑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辽宁一理律师事务所赵岩律师解析:

假释法定执行时间条件:

1.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2.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生效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予折抵。

3.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实际执行十五年以上,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不包括在内,判决确定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予折抵。

4.减刑后又假释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对一次减去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后,决定假释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六个月。

5.减刑后余刑不足二年,决定假释的,可以适当缩短间隔时间。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特殊情况”是指有国家政治、国防、外交等方面特殊需要的情况。

赵岩律师 主要擅长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公司法务 交通事故 民间借贷等领域,是锦州从业多年的资深律师 赵岩律师 工作严谨 态度认真 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己任,在锦州享有盛名。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关键词: 申请假释需要哪些材料  是什么  刑事  
分享
15万在线律师快速解决法律问题
申请假释需要哪些材料相关咨询

问题还没有解决?快速找专业律师来帮您!无须注册,30秒快速发布,3分钟100%专业律师解答!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244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