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 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免费法律咨询 发咨询 找律师 电话咨询 精选文章 法律常识 法律专题

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合同纠纷 >> 要约失效的法律情形有哪些,是什么?

要约失效的法律情形有哪些,是什么?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0年06月11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成立与我们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订立合同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过程。那么要约失效的法律情形有哪些,是什么?网友咨询:要约失效的法律情形有哪些,是什么?江苏淮海正大律师事务所崔胜春律师解答:根据《合同法》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要约的生效时间(1)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2)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①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

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成立与我们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订立合同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过程。那么要约失效的法律情形有哪些,是什么?

网友咨询:

要约失效的法律情形有哪些,是什么?

江苏淮海正大律师事务所崔胜春律师解答:

根据《合同法》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要约的生效时间

(1)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2)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①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②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江苏淮海正大律师事务所崔胜春律师解析:

撤回要约的条件是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如果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以后到达,则要约已经生效,是否能够使要约失效,就要看是否符合撤销的条件。因此,要约人如欲撤回要约,必须选择快于要约的方式向受要约人发出撤回的通知,使之能在要约到达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①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②要约人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③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如果要约人在发出要约以后马上又以比发出要约更快的方式发出撤回的通知,按照通常情况,撤回的通知应当先于或最迟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但如果因为其他原因耽误了,撤回的通知在要约到达之后才到达受要约人。在这种情况下,受要约人应当及时向要约人发出通知,告知其撤回的通知已经迟到,要约已经生效。如果受要约人怠于通知时,要约人撤回要约的通知视为未迟到,仍发生撤回要约的效力。

崔胜春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本科,江苏淮海正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及律师工作18年,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关键词: 要约失效的法律情形有哪些  是什么  合同纠纷  
分享
15万在线律师快速解决法律问题
要约失效的法律情形有哪些相关咨询

问题还没有解决?快速找专业律师来帮您!无须注册,30秒快速发布,3分钟100%专业律师解答!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174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