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劳动工伤 >> 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家属的索赔程序有哪些?
在发生工伤之后死亡的,可能赔偿的费用就是工伤赔偿中最多的,但是人死了就不能够复生,能够做到的就是对死者家属的安慰,保障逝者家属的生活,这个赔偿是根据什么进行的。
网友咨询:
外来务工人员在建筑工地意外坠楼死亡,家中有两个子女,大的13岁,小的9岁,妻子务农,上有80岁老母亲,工伤死亡一次性赔偿标准是多少?
徐永平律师解答:
1、死者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的话,能拿到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标准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徐永平律师补充:
2、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计算方法:可以申请工亡,要求支付丧葬费、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丧葬费标准为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徐永平律师支招:
家属的索赔程序有哪些?
索赔三大途径:和解、仲裁、诉讼。如果出现以下三种情况,建议家属让工伤律师介入,采取仲裁和诉讼的途径解决:
❶没有购买工伤保险
单位不购买工伤险,依法应当由单位承担工伤基金理赔责任。很多劳动者不清楚,不知道自己可以获得这方面的赔偿,急于与单位和解,据我们的统计,很多赔偿的数额连法定一半都不到。
❷单位态度冷漠
很多单位的态度就是一个字:拖!意图通过时间减掉家属索赔的耐心,进而自愿提出低价赔偿。由于很多家属都是外地赶过来的,迫于压力,选择妥协,原本100万,只赔了50万!大大损害了自身权益,让人惋惜。
❸赔偿明显不合理
100万的赔偿或150万的赔偿,单位稀里糊涂的,会告知只有40万、60万,即使达到七八十万,这也是非常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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