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综合律师普法视频>> 办理出生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它作为“人生第一证”是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
管理机构在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时,应要求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一)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
(二)该婴儿与其父母(监护人)亲子关系的旁证。旁证为家庭接生员出具的接生情况证明(同时附家庭接生员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婴儿父母或监护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或单位出具的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证明材料由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的机构永久保存。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需注意:
1、一般情况下,各大医院会要求,最好是小孩母亲前往办理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需要提供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录入父母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地点、接生机构名称等信息,且每个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都有一组唯一的编号。
2、为避免在今后引起不必要的麻烦,父母在给孩子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之前,一定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父母姓名一定要和身份证上的一样。二是一定要在孩子出生前就把名字想好。
3、在领取《出生医学证明》时,一定要认真核实每一个信息,如发现错误,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