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济南一学校内发生一起意外事件,一名10岁男孩在课间期间不慎跌倒,昏迷不醒。随后校方紧急施救,并将男孩送往济南市历城人民医院,遗憾的是经过医生的分离抢救,还是没能挽回男孩的生命。这样的事情经常发生,像这种情况学校有责任吗?是不是应该进行一定的赔偿呢?
刘义峰律师 山西-长治山西民泽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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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16年毕业从事律师行业,毕业于贵州民族大学法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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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理学学士,贵州大学法律硕士,先后在央企、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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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龙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就读民法专业,从业以来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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