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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中,与之相配套的法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相对滞后,非诚信现象频繁出现,商业、金融、学术、职业等领域尤为突出,成为严重影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人际关系和谐的一大社会公害。
网友咨询:
什么是“个人信用档案”?
律师解答:
个人信用档案是专业化的、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为企业或个人等建立的信用档案,依法采集、客观记录信用信息,并依法对外提供信用报告的一种活动。个人信用档案收集的信息已经从最初的银行信息延伸到非银行信息,包括贷款信息、信用卡信息、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社会保障信息、是否按时缴纳电话、水、电、燃气费等公共事业费用的信息,以及法院民事判决、欠税等公共信息。
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建成的这一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主要记录了这些企业和个人在金融领域的信贷信息,以及在环保等方面遵纪守法的信息。
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经将查询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作为审办信贷业务必不可少的环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环保、质检等部门也利用征信系统,为其行业信用建设和执法管理提供了帮助。
律师补充:
信用档案,专门档案的一种。有关管理机关为信用主体建立和信用主体自身形成的,记录信用主体在从事各项社会活动中有关信誉和行为规范状况的档案。包括有关资格、资质、资信等方面的文件,如相关登记、注册、申报的文件、证件,核准、验审、年检的文件,评估文件,荣誉证书等。是建立和完善信用体系,提高社会信用意识的重要保障。
个人信用档案共有七大栏目:个人基本信息、信用交易信息、个人开立结算账户信息、个人非银行信息、特殊交易信息、特别记录、查询记录。个人基本信息栏目包括个人姓名、地址、工作单位、居住地址、职业等;信用交易信息栏目记录了个人的贷款、信用卡、为他人担保等信息;在个人非银行信息栏目里,还可查看到自己个人住房公积金、个人养老保险金、法院判决情况等信息。
在银行没有信用记录的,最简单的方法是先与银行发生借贷关系,比如向银行办理一张信用卡或一笔贷款,并尽快归还贷款及信用卡透支额。一旦发现个人信用记录有错,市民应及时申请纠正。市民反映渠道有三:由市民本人或委托他人,向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征信管理部门反映;直接向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反映;委托直接涉及出错信息的银行经办机构反映。市民提交的异议申请,通常在15个工作日内得到回复。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法》
第七条 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应当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资信,实行担保,保障按期收回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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