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金融证券 >>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业务范围是什么?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简称AMC,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共有两类:从事“优良”资产管理业务的AMC和“不良”资产管理业务的AMC。我国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经国务院决定设立的收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最大限度保全资产、减少损失为主要经营目标,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网友咨询: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业务范围是什么?
律师解答: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其收购的国有银行不良贷款范围内,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时,可以从事下列业务活动:
(一)追偿债务;
(二)对所收购的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进行租赁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重组;
(三)债权转股权,并对企业阶段性持股;
(四)资产管理范围内公司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
(五)发行金融债券,向金融机构借款;
(六)财务及法律咨询,资产及项目评估;
(七)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活动。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
律师补充: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按照国务院确定的范围和额度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超出确定的范围或者额度收购的,须经国务院专项审批。在国务院确定的额度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按照账面价值收购有关贷款本金和相对应的计入损益的应收未收利息;对未计入损益的应收未收利息,实行无偿划转。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不良贷款的资金来源包括:
(一) 划转中国人民银行发放给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部分再贷款;
(二)发行金融债券。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行金融债券,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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