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政策法规 >> 恶势力犯罪认定构成是怎样的?
恶势力是一个汉语词语,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网友咨询:
恶势力犯罪认定构成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恶势力”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几个特征:
1、具有一定的组织形式,人数较多(一般为3人或3人以上),有相对明确的组织者或首要分子,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2、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多次(一般为5起或5起以上)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具有一定的公开性和暴力性。
3、严重扰乱一定区域或行业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4、一般无合法经济来源,经济实力较弱,没有大的经济实体,保护伞和关系网不明确,或层次较低。
司法实践中对恶势力犯罪,应依据现有法律规定并以其聚合随机性、组织松散性、秩序破坏性等特征,综合把握、准确认定;对此类案件的量刑尤其对死刑的裁量,应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考量行为人实际参与实施犯罪及对危害结果的最终影响力等具体因素,做到罚当其罪、罪刑相当。
律师补充:
恶势力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违法犯罪,已具有黑社会性质组织雏形的特征,或者具有演化、渐变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极大可能性。单纯为牟取不法经济利益而实施的“黄、赌、毒、盗、抢、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具有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特征的,或者因本人及近亲属的婚恋纠纷、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劳动纠纷、合法债务纠纷而引发以及其他确属事出有因的违法犯罪活动,不应作为恶势力案件处理。恶势力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但也包括具有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特征,主要以暴力、威胁为手段的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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