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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的含义是指符合婚姻的实质要件,但没有履行结婚登记手续的男女自愿共同生活在一起,相互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一种两性结合方式。我国法律对同居并未明令禁止,是男女双方的自愿结合,但是应受道德的约束。当今社会,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道德观念的变化,未婚或者已婚的人与他人同居的情况显著增多,有些以和平分手而告终,但大部分因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而产生纠纷,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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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同居而产生纠纷,应该怎样处理?
律师解答:
同居期间的财产的范围主要包括:双方的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可以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这些财产要属于男女双方共同管理、使用。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可以依照双方当事人的协议进行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一般会按照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个人所有的财产归该所有人;可以分割的共有财产,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如果是不适合分割的财产,可以归属于男女双方一方所有,并对另一方按照其应得财产的份额折价补偿;对双方共或是与他人合伙经营的企业,由双方视经营情况折款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
律师补充:
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同居纠纷的类型不同,解决的方式也不同。发生了同居纠纷,而且没办法协商的,建议可以先向专业的律师咨询,在律师的指导下对相关纠纷做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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