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股权纠纷 >> 股东必看!股权纠纷的预防措施有什么?
股权纠纷是指在公司存续过程中,股东通过不断行使各种权利来推动公司的运作,股东之间或股东与非股东之间也时常发生股权转让的情况,由此而引发的股权争议案件,包括股东权纠纷、股权转让纠纷,且逐步成为公司法案件的主要类型之一。那么,股权纠纷的预防措施有什么呢?
1、深入彻底进行企业改制。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上市公司率先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2、转变政府职能。经济全球化是政府间的竞争,是国与国之间的竞争,也是制度的竞争。
3、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特有的运行机制。
4、加强法制、法规建设。首先,要明确分离母公司和上市公司。其次,要建立资信调查和对贷款质押的审查的制度,在对上市公司股权进行转让时,应对受让方企业的资信进行详细的调查。
5、及时真实地披露信息。上市公司可先召开股东大会,藉此机会给投资者一个有更多时间了解投资信息的机会。拍卖信息的公司需要至少两到三次。
一、公司内部股权纠纷类型有哪些?
1、股权转让双方之间的纠纷,应列合同的相对人为被告,涉及到公司利益的,应列公司为第三人。
2、涉及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诉讼纠纷,应列出让股权的股东为被告,公司为第三人,涉及其他的股东利益,一并追加为第三人。
3、瑕疵出资股权转让引起的纠纷,若是股权受让方明知出让方出资存在瑕疵仍受让的,对未按期足额的欠缴出资部分,债权人或者公司有权将股权受让方列为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补充责任。若受让方不知情,不应承担责任,还可以将股权转让方列为被告,要求撤销转让合同。
二、股权投资的防范措施有什么?
1、有目的、有针对性地进行标的公司的或有债务进行询问或调查。
2、受让协议中列明出售方的保证清单。受让方通过保证清单确保自己获得预期的收购对象,确保所承担的责任等不利因素限于合同明确约定之部分,即锁定风险。
3、协议预留部分股权受让款。在一定期间内,如承担了或有债务,则用预留的款项承担。
4、通过司法救济请求损害赔偿。受让方可以出让方违反缔约过失责任或瑕疵担保义务为由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出让方赔偿其经济损失。
股权投资有三种不同的方式,每个方式中都有法律风险,如若防范不当,就会造成巨大的损失,因此再进行股权投资时,尽可能的聘请一些专业人士来把把关,将投资对象的具体情况审查清楚再做决定,贸然投资只会让自己贪小便宜吃大亏。因此在进行股权投资前,最起码要先了解股权投资风险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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