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 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免费法律咨询 发咨询 找律师 电话咨询 精选文章 法律常识 法律专题

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政策法规 >> 诉前财产保全是什么,如何解除?

法妞问答律师
400-618-8116

咨询我 我也要出现在这里>
分享

诉前财产保全是什么,如何解除?

2022年08月11日 法妞问答律师

  在实务中,拿到判决容易,执行难,费了半天劲也收不到钱。这个时候,如果能提前对被告的财产进行保全,避免被告听到风声后转移财产,就能大大提高收到钱的概率。

  网友咨询:

  诉前财产保全如何解除?

  律师解答:

  诉前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受理前,为了不使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保全,或者责令被申请人作出一定行为或禁止作出一定行为的民事强制措施。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权解除保全裁定的主体只能是作出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上级人民法院,排斥除此以外的其他法院对非本院保全裁定的解除,同样也将其他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排除在外。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一)保全错误的;(二)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三)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保全措施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则采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意义已不复存在,人民法院亦及时解除诉前保全。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数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有其他应当解除保全措施情况发生的,如当事人已自觉履行了调解书或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或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或上级法院发现采取保全措施明显错误的等,均应依法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律师补充:

  保全裁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撤销或者解除,进入执行程序后,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期限连续计算,执行法院无需重新制作裁定书,但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的除外。诉前保全属于应急性的保全措施,目的是保护利害关系人不致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但这种无诉讼依据即对他人财产进行干预的行为无疑会对被申请人造成损害。因此,为避免被申请人因保全时间过长而扩大经济损失,敦促申请人及时行使诉权,法律对采取保全措施后申请人的起诉期限提出了明确要求。申请人提出诉前保全申请并提供担保后,法院作出诉前保全裁定,保全即具有司法强制属性,非经法院裁定解除,在财产保全期限内,任何单位都不得解除。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15万在线律师快速解决法律问题

法妞问答 律师法妞问答-3分钟100%解决你的法律问题

微信扫描二维码 向我提问

阅读数 1142

25

问题还没有解决?快速找专业律师来帮您!无须注册,30秒快速发布,3分钟100%专业律师解答!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973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