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刑事辩护 >> 团干部把亲生女儿当弃婴,骗17万慈善捐款获刑
近日,共青团赣州市委学少部原副部长刘某民因贪污、受贿、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64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民非法占有公共财物33.497万元,构成贪污罪;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30.245万元,已构成受贿罪;虚构女儿是弃婴,以虚假身世博取同情,获得超17万元捐赠,骗取他人财物,已构成诈骗罪。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也就是参照贪污罪处罚。且索贿的从重处罚。
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受贿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受贿数额处罚。
对犯诈骗罪的,处罚标准:
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这种一人犯数罪的,是要进行数罪并罚的,至于具体执行多久的刑期,则要根据多罪被判处的刑期综合决定;对于像本案这种多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终执行的刑期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终执行的刑期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所以根据此规定,又根据刘某的具体犯罪情节,法院最终决定对其执行12年的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规定,对于这种数罪并罚的,应当按照以下标准来确定怎样执行刑罚:
一、数罪最高刑罚都不超过管制的,最高执行期限不能超过三年。
二、数罪最高刑罚都不超过拘役的,最高执行期限不能超过一年。
三、数罪最高刑罚不超过有期徒刑的,则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执行期限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对于刘某贪污、受贿所得的63.742万元是要全部予以没收,然后上缴国库的;而对于他诈骗所得的款项,同样要进行追缴然后返还受害人,对于已经被挥霍掉的部分,则要由刘某负责退赔给受害人。因为《刑法》规定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其他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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