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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个网络直播因为税务问题倒下了,网络主播范思峰偷逃税被罚款

2022年07月03日 法妞问答律师

近期,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网络主播范思峰涉嫌偷逃税款。经查,范思峰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167.89万元,少缴其他税费100.56万元。因此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范思峰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49.5万元。

如果说范某根据税务局的处罚决定依法补缴了税款、滞纳金并且缴纳了罚款的,那什么问题都没有;但如果说范某拒绝补缴税款、滞纳金或者拒交罚款的话,那么他这种偷逃税金额如此之大的情况将涉嫌逃税罪,而且还属于逃税数额巨大的情况,将会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偷逃税量刑标准是什么

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4.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5.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6.税务、海关、银行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本罪犯罪人相勾结,构成本罪共犯的,应当从重处罚。

7.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刑法》关于偷逃税的规定有哪些?

《刑法》关于偷逃税款主要有以下几点规定: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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