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依据夫妻忠诚协议约定起诉,法院是否受理
近年来,随着公众法治意识的日益增强,以及对婚姻关系的珍视和维护,夫妻间签署“忠诚协议”的现象逐渐增多。
网友咨询:
依据夫妻忠诚协议约定起诉,法院是否受理?
律师解答:
忠诚协议本质上属于按照民法典规定进行的一种附条件的对夫妻财产的约定。尽管这种协议带有一定的人身属性,但也可以从合同的视角来进行解读。对于婚内夫妻双方签署的忠诚协议,如果忠诚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自愿合法前提下签订协议的,忠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夫妻之间订立的忠诚协议,应由当事人本着诚信原则自觉履行,法律并不禁止夫妻之间签订此类协议,但也不赋予此类协议的强制执行力,不能以此作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依据。夫妻一方起诉主张确认忠诚协议的效力或者以夫妻另一方违反忠诚协议为由主张其承担责任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律师补充:
婚姻中的忠诚协议是一个有效的工具,可以帮助夫妇之间维护忠诚和信任的关系。然而,这种协议也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合法性。双方在签订忠诚协议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以任何方式威胁、强迫或是欺骗对方,不得侵犯对方的名誉、身体健康、人身自由、隐私等人格权和身份权,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忠诚协议的内容可以是财产方面的,但是应当限定在一方可以支付的范围之内,应当可以实际履行,能够在法律调整的范围之内,这样才有可能得到法律最大限度的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