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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淫秽物品罪的情节较轻如何认定

2024年02月16日 法妞问答律师

  淫秽物品是一种严重损害人们身心健康,尤其是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物品,因此国家对淫秽品实行禁止进出口的制度。走私淫秽物品罪,是指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网友咨询:

  走私淫秽物品罪的情节较轻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

  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物品,达到下列数量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较轻”:

  (一)走私淫秽录像带、影碟五十盘(张)以上不满一百盘(张)的;

  (二)走私淫秽录音带、音碟一百盘(张)以上不满二百盘(张)的;

  (三)走私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一百副(册)以上不满二百副(册)的;

  (四)走私淫秽照片、画片五百张以上不满一千张的;

  (五)走私其他淫秽物品相当于上述数量的。

  律师补充:

  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和社会管理秩序。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行为。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均可构成犯罪,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本罪属故意犯罪,而且必须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走私淫秽物品罪】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走私废物罪】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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