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医疗纠纷 >> 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的不同是什么
在司法实践中,人们经常将非法行医罪和医疗事故罪混淆,因为两者都跟行医都关,但实际上,非法行医和医疗事故罪的主体要件、主观表现和客观表现上均不相同。
网友咨询:
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的不同是什么
律师解答:
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都属于危害公共卫生方面的犯罪,二者在客观上都可能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它们的区别主要在于:
(1)客观方面不同。前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医疗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后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医务人员在合法的诊疗护理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2)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不具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而后者的主体是已经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
(3)主观方面不同。前者对行为人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既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间接故意,但对于违反医疗管理制度的行为,则是直接故意。后者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只能是过失。
律师补充:
非法行医罪一般有的刑法解释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1.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2.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3.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4.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三百三十六条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