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行业交流 >> 怎样理解非法持有毒品罪中的“持有”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明知是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
网友咨询:
怎样理解非法持有毒品罪中的“持有”?
律师解答:
所谓持有毒品,是指行为人持有毒品时,没有合法的根据;或者说,行为人持有毒品,不是基于法律、法令、法规的规定或允许。如果行为人合法持有毒品,则不构成犯罪。
持有毒品就是行为人使毒品处于自己的支配和控制之下。持有的外在表现为通过占有、携带、存放、隐藏等方法控制和支配毒品,不要求必须随身携带。只要行为人认识到毒品存在,并能对其进行有效的控制和支配,就是持有。经有关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或许可,为医疗、教学、科研或其他目的而持有毒品,即为正当、合法。除此之外,持有毒品均为非法。
律师补充:
非法持有毒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较大的毒品。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本罪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即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过失不构成本罪。其心理态度既包括直接故意,明知是毒品还要非法持有;也包括间接故意,明知他人委托保管的物品中藏有毒品而持放任态度履行保管义务。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的主观故意,其认识因素主要根据行为人对毒品是否“明知”来认定。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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