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后终止妊娠,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后终止妊娠,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律师解答:
可以。
精神损害是指自然人因人身权益遭受侵害而产生的精神痛苦、肉体疼痛或其他精神严重反常情况。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到严重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
侵权人致人损害,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一般不予支持;侵权人致人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侵权人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应当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方式、侵权情节、影响范围、承担赔偿责任的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一个孩子的孕育背后蕴含了父母的大量心血,新生儿的诞生也承载着整个家族的美好期冀,故可以在合理范围内酌情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律师补充: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可以要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以充分保障切身利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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