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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是要按照约定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施工单位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等。那么,建设工程验收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网友咨询:
建设工程验收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律师解答:
建设工程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内容;
2.施工单位检查竣工工程质量;
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所有问题;
5.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有完整的监理资料,监理单位应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6.勘察、设计单位在勘察、设计文件勘察、设计文件和施工过程中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交质量检验报告;
7.有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验收认可文件;
8.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证书。
律师补充:
工程验收的流程如下:
1、施工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2、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验收方案;
3、各单位审阅工程档案资料,实地查验工程质量,作出验收意见;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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