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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一个公司的法人往往在公司里面具有特殊的重要地位,而往往法人都是存为公司在民事法律当中的主体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可以代表公司在许多重要场合签订各种各样的合同,那么是不是如果一个公司更换了法人,就需要交所签订的合同全部重新签订呢?
网友咨询:
更换了法定代表人原签的合同是否要重签
律师补充:
不需要。公司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并不影响公司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原来已经签订的合同依然有效。
律师解答:
法定代表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责任的规定
1、法人为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损害承担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
(1)须有加害他人的侵权行为。
(2)须因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造成损害。
(3)须因执行职务的行为发生。执行职务的行为,一是执行职务本身的行为或者职务活动本身,二是与职务行为相关联的行为。法人承担的责任形态是替代责任,即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行为造成他人的损害,由法人承担责任。
2、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承担规则是:
(1)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的损害,由法人承担赔偿责任。
(2)法人承担赔偿责任之后,如果法定代表人在执行职务中造成他人损害是有过错的,法人可以向法定代表人要求追偿。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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