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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立企业的形式有很多种,有些是大家一起合伙创立的,一般属于合伙企业,如果要认定为合伙企业的话,也是需要符合相关的规定才能算作是合伙关系的,那么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有什么?
网友咨询:
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有什么
律师解答:
合伙人应该具备的条件有:
1、合伙人为自然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人数在两人以上;
2、具备按照合伙协议履行出资义务的能力;
3、具备管理能力;
4、其它应当具备的条件。
律师补充:
合伙人的职责有:
1、合伙人的基本责任。合伙人有按照合伙协议提供约定的资金、实物、技术等的义务。
2、合伙人的经营责任。合伙人有直接参与共同经营、共同劳动的义务。
3、合伙人的监督检查责任。合伙人有接受监督和检查的义务。
4、合伙人的债务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条
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七条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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