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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网友咨询:
男性能否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律师解答: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人身保护令申请。反家庭暴力法重点旨在保护妇女、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利益,但家庭成员的定义不仅限于妇女和未成年人,男性仍有权利提出人身保护令申请。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律师补充: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是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在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申请进行撤销、变更或者延长。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会依法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以及当地的公安机关和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等有关组织,有关组织应当协助法院执行。
尽管人身安全保护令能在一定程度上对被申请人起到威慑的作用,但仍有部分被申请人对保护令有抵触、轻视等态度,导致双方矛盾升级、家暴情况加剧等。如果被申请人在保护期内不遵守,不仅对家庭成员人格权的侵害,也是对司法权威的漠视。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法院予以训诫,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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