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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和租赁权的区别是哪些

2023年11月14日 法妞问答律师

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居住权和租赁权的区别是哪些?

网友咨询:

居住权和租赁权的区别是哪些

律师解答:

1.居住权设立之后不能撤销。设立了居住权,房东就再也不能赶我走了;而租赁呢,房东随时可以赶我走,大不了就是赔违约金。

2.居住权必须登记。租房有个租赁合同就可以,口头约定也行,但居住权必须到房产登记中心登记之后才有效。

3.居住权不可以继承或转让。居住权登记是谁的,就只能由谁享有,不能卖掉,将来也不能父传子。而租赁权可以继承,也可以转让,只要房东同意就行了。

4.居住权没有时间限制。租赁最多只能有20年,而居住权可以超过20年。

律师补充:

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的内容:

1、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

2、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

3、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

4、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例如承租人转租承租的房屋必须先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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