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 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免费法律咨询 发咨询 找律师 电话咨询 精选文章 法律常识 法律专题

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刑事辩护 >> 男子发红包“隔空猥亵”幼女引诱其发不雅照,刑拘!

法妞问答律师
400-618-8116

咨询我 我也要出现在这里>
分享

男子发红包“隔空猥亵”幼女引诱其发不雅照,刑拘!

2023年09月10日 法妞问答律师

郭某通过微信添加了年仅11岁的留守儿童小李,在明知小李是幼女的情况下,郭某仍用红包引诱小李拍摄私密照、裸照,要求小李与其裸聊,并发送自己的不雅视频给小李,多次约小李线下见面,小李的亲人发现了这一情况后选择报警。郭某被迅速抓捕归案。经审讯,郭某对其隔空猥亵儿童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我国《刑法》第237条规定,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本案中郭某多次引诱小李拍摄私密照、裸照,要求与其裸聊,发送不雅视频等行为对小李进行隔空猥亵,侵犯了小李的权益和尊严,也给小李的身心健康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构成猥亵儿童罪,应依上述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

隔空猥亵是指以网络为媒介,诱骗、胁迫未成年人进行裸聊或发送裸照”“裸体视频等方式进行猥亵的违法犯罪行为。虽然没有直接与被害儿童进行身体接触,但利用网络强迫14岁以下未成年人发送隐私部位的照片、视频、裸聊甚至发送侮辱淫秽的语言,都是对儿童人格尊严和心理健康的严重侵害,与实际接触儿童身体的猥亵行为具有相同的社会危害性,应当认定构成猥亵儿童罪。

隔空猥亵是一种新型犯罪行为,它利用网络的隐蔽性和虚拟性特点,对受害者实施侵犯和伤害,然而至今仍有不少家长和老师,都没有充分意识到隔空猥亵的危害性,甚至都不知道它的存在。近几年来,未成年人被侵害犯罪持续上升,其中隔空猥亵侵犯未成年人案件高发、频发,未成年人非常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的网络猎物。作为监护人,应加强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意识方面的教育,如提醒孩子在使用网络时:不要随意添加陌生人,不要轻信陌生人,不要随意透露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不要将自己的隐私照片、视频发给陌生人。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15万在线律师快速解决法律问题

法妞问答 律师法妞问答-3分钟100%解决你的法律问题

微信扫描二维码 向我提问

阅读数 1142

25

问题还没有解决?快速找专业律师来帮您!无须注册,30秒快速发布,3分钟100%专业律师解答!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311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