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刑事辩护 >> 离职后收受财物的构成受贿罪吗
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从而构成的犯罪。
网友咨询:
离职后收受财物的构成受贿罪吗?
律师解答:
离职后收钱是否构成受贿罪要分情况讨论。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之前或者之后,约定在其离职后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在离职后收受的,构成受贿罪。离职行为人与请托人双方的行为,是客观存在的,是权钱交易双方对离职后收受财物所达成的合意。当离职行为人与请托人达成关于权钱交易的约定时,离职行为人获得的是预期利益,这就意味着离职行为人对预期利益的获得具有了主观故意。
2.未约定在其离职后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不宜认定为受贿行为。“未约定”在其离职后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在离职后收受的,不具有非法获取他人财物的主观故意,不符合受贿违纪行为主观要件的规定。
律师补充:
构成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是指一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通常是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即自己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及其所形成的便利条件。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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