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丧偶儿媳赡养公婆能否继承遗产
丧偶儿媳并没有离开丈夫的家,反而是继续留在家里赡养公婆,帮助去世的丈夫履行为人子女的义务。后来公婆死亡之后留下来了一笔遗产,儿媳认为自己也应该是公婆遗产的继承者之一,有继承财产的权利。
网友咨询:
丧偶儿媳赡养公婆能否继承遗产
律师解答:
丧偶儿媳如果对公、婆尽到主要的赡养义务,享有继承权。丧偶儿媳没有履行赡养义务的,是不享有抚养权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与公婆、岳父母之间本来仅是姻亲,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畴,但前者对后者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转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订立遗嘱由儿媳继承遗产的,儿媳也享有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律师补充:
遗产分割的方式有哪些?
1.实物分割。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适用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是可分物也可以是不可分物。对可分物,可以作总体的实物分割。但对不可分物,则不能作总体的分割,只能作个体的分割。
2.变价分割。对不宜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将其变卖,换取价金,再由各继承人按照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的比例,对价金进行分割,各自取得与应得遗产份额相对应的价金。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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