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行业交流 >> 定金和违约金可以并用吗
违约责任,是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民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就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网友咨询:
定金和违约金可以并用吗?
律师解答:
支付违约金与定金罚则同为违约责任的形态,即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因对方违约,我方主张适用定金罚则的,为保障守约方的权益,法院一般会判决收受定金的一方双倍返还定金。当然,若适用定金罚则,以定金为基数计算的利息无法律根据,一般不会支持。虽然违约金与定金不能并用,但定金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和损害赔偿并用的,比如主张定金罚则,但实际损失超过了定金,还可以主张实际损失。
律师补充:
当事人在什么情况下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涉及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问题。归责原则,是确定没有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的规则,有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应当以其是否有主观上的过错为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只要违约就应当承担责任,而不必首先去考证他是否有过错,除非他能够举证有法定的免责事由。
合同法原则上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在一些特定情况下采用过错责任原则。违约责任有7种形态,也就是当发生违约行为时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方式。这7种方式为:实际履行、采取补救措施(修理、更换、重作)、支付违约金、定金罚则、赔偿损失、减少价款或报酬、支付费用或丧失利息请求权(受领迟延时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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