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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强制报废是否需要车主本人办理

2023年01月15日 法妞问答律师

如果车主驾驶的车辆达到了一定的公里数或年限时,该车辆将会自动报废,车主则不允许继续驾驶,那么车辆报废需要本人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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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车辆强制报废是否需要车主本人办理

律师解答:

为车辆办理报废手续时,需要车主本人去办理,如果车主有事在身,无法亲自办理此项业务,可以委托他人帮助办理。代办人员需要携带自己的身份证、车主本人的身份证、车辆的行驶证、车辆的登记证书、以及车辆的牌照到报废车回收中心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然后办理车辆报废的手续。

报废车回收中心在确认车辆信息以后,会将报废车辆进行解体,还会将车辆的车架割断,将发动机的缸体打破,并向车主或代办人员开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律师补充:

车子报废的处理流程如下:

1、车辆报废销户的,机动车所有人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

2、交售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3、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相关资料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4、车辆管理所应当自接到机动车报废信息之日起一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并出具注销证明。

【法律法规】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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