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 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免费法律咨询 发咨询 找律师 电话咨询 精选文章 法律常识 法律专题

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合同纠纷 >> 什么是预约合同,有何规定

法妞问答律师
400-618-8116

咨询我 我也要出现在这里>
分享

什么是预约合同,有何规定

2022年12月05日 法妞问答律师

  预约合同的本质是契约。预约合同最早存在于买卖、使用借贷、消费借贷等个别契约之中,后被有些国家扩及于所有契约。不同国家对预约合同的立法模式不同。

24.jpg

  网友咨询:

  什么是预约合同,有何规定?

  律师解答:

  预约合同,是指约定于将来一定时间内订立本约合同的合同。预约合同的成立,须由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预约合同当事人合意的内容是将来订立本约,合意达成的将来订立本约应当是一项确定性义务,反之,则不构成预约合同,预约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实践中,预约合同也是经济生活中的一种重要合同类型,在租赁、承揽、商品房买卖、土地使用权转让、民间借贷、大型采购、股权转让等领域大量存在,而且名称五花八门,比如意向书、允诺书、定金收据、认购书、订购单、原则性协议、框架性协议、临时协议等。

  律师补充:

  预约合同虽为订立本约而签订,甚至预设了本约中的民事权利义务,但是当事人达成预约合同的合意仍具有相对独立性,在性质上属于独立的合同,应区分于本约。

  预约义务人违反预约合同的责任,在性质上属违约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主要包括实际履行和赔偿损失。但是,对于能否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强制磋商,还是强制缔约,抑或是视为本约,以及损害赔偿的范围,法律并未予以明确,学界和司法实务中均存在争议,分歧较大。如果当事人在预约合同中对签订本约作出了明确约定,且此种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客观上也能够继续履行的,则裁判机关应当予以尊重,反之,则应审慎适用强制继续履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15万在线律师快速解决法律问题

法妞问答 律师法妞问答-3分钟100%解决你的法律问题

微信扫描二维码 向我提问

阅读数 1142

25

问题还没有解决?快速找专业律师来帮您!无须注册,30秒快速发布,3分钟100%专业律师解答!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645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