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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如今的社会生活当中,在我们订立合同时,其中会有一条关于不可抗力的条款,意思是当当事人发生了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可控制的意外事故而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那么遭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责任。那么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网友咨询:
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
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是:
1.不可预见性。法律要求构成不可抗力的事件必须是有关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对这个事件是否会发生是不可能预见到的。
2.不可避免性。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尽管采取了及时合理的措施,但客观上并不能阻止这一意外情况的发生,这就是不可避免性。
3.不可克服性。不可克服性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对于意外发生的某一个事件所造成的损失不能克服。
4.履行期间性。对某一个具体合同而言,构成不可抗力的事件必须是在合同签订之后、终止以前,即合同的履行期间内发生的。
律师补充:
在不可抗力的适用上,有以下问题值得注意:
(一)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不影响直接援用法律规定;
(二)不可抗力条款是法定免责条款,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如小于法定范围,当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如大于法定范围,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责条款;
(三)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
(四)不可抗力的免责效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有以下列外: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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