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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社会中,相信有很多劳动者都想知道,因劳动者在职期间出庭作证,用人单位却克扣工资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那出庭作证,单位是否能扣其工资?
网友咨询:
去法院出庭作证,算不算正常出勤
律师解答:
劳动者按照法院的通知出庭作证,属于依法参加社会活动,这种活动对国家和社会都是有益的,用人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并应视为正常生产劳动而支付工资。前述提到的社会活动包括以下6种情形:
1.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
3. 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
4.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
5.工会法规定的参加工会活动而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
6.其他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律师补充:
证人出庭作证的程序:
1、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10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
2、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如果予以准许的,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承担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3、证人出庭后、作证前,审判人员要告知其作证的权利和义务;
4、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
【法律法规】: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条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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