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政策法规 >> 什么时候需要进行司法鉴定
关于“司法鉴定”您了解多少?什么样的损伤应该在什么时候进行司法鉴定呢?同一种类型的损伤,鉴定时机的不同,鉴定意见也可能不同,鉴定时机的掌握直接关系到各方的利益。选择合适的时机进行司法鉴定,才能客观反映被鉴定人的真实伤情、并发症及后遗症,得到法院的采信,合法地获取最佳赔偿效果。
网友咨询:
什么时候需要进行司法鉴定?
律师解答:
1、在不同的诉讼活动中,由于举证责任分配不同,司法鉴定提请权有一定差别。诉讼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2、司法鉴定主要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申请。提请司法鉴定主要采取书面形式,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口头方式申请鉴定,但司法人员应对其申请进行如实记载。/3、刑事自诉案件中涉及专门性问题的鉴定,主要由被害人一方提请,如果被告方有相反证据或对原告方提供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的也可申请初次鉴定或重新鉴定。
律师补充:
司法鉴定独立性原则
1、司法鉴定机构是相对独立
司法鉴定机构要相对独立,社会鉴定机构必须是独立的法人组织,侦查机关内设的鉴定机构应当与侦查业务部门分离,司法机关和鉴定机构负责人不得暗示或干预。
2、鉴定人必须在鉴定机构执业
鉴定人必须在鉴定机构执业,鉴定机构对鉴定实施日常管理,对鉴定人的活动应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但不能干预鉴定结论,不能要求或暗示鉴定人出具某种结论。
3、鉴定机构之间平等独立
司法鉴定机构之间是平等的、独立的,相互间无隶属关系,鉴定结论不受相互制约和影响,无服从与被服从关系。
【法律依据】
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