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公司法务律师普法音频>>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借款后个人所用怎么处理
这种情况属于触犯刑法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
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版权声明:该音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李勇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