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刑事辩护律师普法音频>> 认定诈骗罪需要哪些关键性证据?
认定诈骗罪所必需的证据种类丰富多样,主要包括:
1. 书面证据与物证,这些是以文字记录或具体物品形式展现的实物证据,对于案件事实的还原至关重要。
2. 证人证言,指的是了解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向司法部门或相关人员提供的陈述,其证言对于案件的调查和审理具有关键性意义。
3.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辩解和供述,即犯罪嫌疑人对自己涉嫌犯罪行为向司法机关作出的口头或书面陈述,对于确定其犯罪动机、手段等具有直接作用。
4. 被诈骗人的陈述,即受害者向执法人员详细叙述案件的真实情况,对于了解案件经过和诈骗手段至关重要。
5. 鉴定意见,由专业鉴定机构或专家对涉案物品、文件等进行的鉴定结果,对于确定案件性质、犯罪手段等具有重要作用。
6. 现场勘查、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这些笔录详细记录了案件现场的情况、涉案物品的状态以及侦查过程中的重要发现,是案件调查和审理的重要依据。
7. 音视频资料、电子数据等,这些是现代科技手段在案件侦查中的重要应用,对于还原案件事实、固定证据等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这些证据在经过严格的查证核实后,才能作为定罪的依据。
公安机关在立案时,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必须存在犯罪事实,即涉嫌诈骗的行为已触犯刑法,且这种犯罪事实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断。
2. 犯罪嫌疑人的行为需达到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即其犯罪行为依法应受到刑罚处罚。若行为虽构成犯罪,但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不应立案。
3. 案件必须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自己职责内的案件。
构成诈骗罪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不包括其他非法利益。
2. 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使他人信以为真并自愿交出财物。
3. 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 主观方面需为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 基础量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2. 若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根据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因此,诈骗罪的最低立案标准为三千元。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