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婚姻家庭律师普法音频>> 婚后女方首饰属于谁的财产
婚后女方的首饰,应当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女方的首饰一般会认定为女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是指夫妻在日常生活中一方特别需要而购买的生活用品或另一方在日常生活中不方便或者不适宜使用的生活用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