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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一方独揽债务的约定能否对抗债权人
2021-02-26 婚姻家庭 收听量: 386
00:00 53″

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关于债务的约定,只是夫妻之间对债务负担的内部约定,只对夫、妻双方发生法律效力,不能对抗债权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规定: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版权声明:该音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吴云秀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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