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交通事故律师普法音频>> 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多久
疲劳驾驶是引起车祸的原因,连续驾驶机动车不得超过4小时。对于过度疲劳驾驶车辆的行为,法律授权各省、市、自治区在200元以下罚款幅度自行制定罚则。对驾驶公路客运车辆或者危险物品运输车辆有过度疲劳驾驶行为的,公安部统一规定一次记6分。其他机动车驾驶人有此行为的,只罚款,不记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档滑行;
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