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海南藏族自治州

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行业交流律师普法音频>> 出生证明公证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出生证明公证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2020-11-30 行业交流 收听量: 246
00:00 61″

出生证明公证的注意事项如下:

1、公证书中的当事人姓名要真实,有特殊要求的,必须认真审查核实后再予证明。

2、公证书中当事人的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没有身份证以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为准,无上述证明,参照其他证明(如档案、护照等),一律采用公历。

3、公证书中当事人的出生地点应明确、具体,地名应写全称。

4、出生证明当事人父母要写明生父母的姓名等。

【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条,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 版权声明:该音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徐振西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热门推荐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385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