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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2019-04-19 征地拆迁 收听量: 1217
00:00 110″

第一大点、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第1项、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第2项、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第3项、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第二大点、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第1项、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第2项、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第3项、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第4项、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对前款所列第3项情形,应在办理注销登记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 版权声明:该音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魏向羽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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