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公司法务律师普法音频>> 股权收购中被收购方注意事项
股权收购中被收购方注意事项:
(一)股权转让合同要明确约定逾期办理工商变更的违约责任;
(二)要及时和出让股东外的其他股东联系;
(三)在前期意向性协议及股权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由于出让方的原因导致转让无法履行的,应当赔偿所发生的全部损失及评估、调查等费用。
(四)可以采取先办理工商变更再付款的方式来确保股权转让资金的安全。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该上市公司的股票由证券交易所依法终止上市交易。在收购行为完成前,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在收购报告书规定的合理期限内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