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债权债务律师普法音频>> 自然债权定义以及效力是怎样的
自然债权是不完全债权,它主要是欠缺法律债权效力之一而产生的。
效力:
1、请求力。即债权人享有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效力。请求力可以分为直接的请求力和间接的请求力。
2、执行力。即指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请求法院依强制执行程序实现其债权的效力。
3、保持力。即指债务人有受领并保持债务履行利益的效力。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80条,自然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