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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权的宪法保护制度
2020-02-25 综合 阅读量: 2058

财产权的宪法保护制度规定如下:

《宪法》第十二条,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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