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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厂房实用面积问题与租赁方产生争议,我要求退还押金遭对方拒绝,欲起诉解决。经过:5月25日,与中介联系寻租厂房,明确告知厂房要求,其中包括实用面积需350平方(有微信记录证明)5月26日,经中介介绍,我与租赁方洽谈厂房租赁,洽谈中口头询问对方公摊比例,对方表示整层租赁是25%,分租的话大一点点(无文字证明,但后期争议谈判中,有谈话录音,对方承认如此说过),就此双方签订了合同,我支付了部分押金,租金计算使用的公摊面积数额为520平方,单价17元/平, 打包价格8800元(含优惠)。5月29日,经装修公司测量,发现实际面积只有219平方,我立即与对方联系,对方提出解决方案:在其它楼层调换适用面积的厂房,但需要我补差价,我做出部分让步,但双仍未达成一致,合同缺失房屋相关面积,以及公摊比例等重大信息,另外其口头说明与实际差别巨大,且严重偏离场行情(当地厂房公摊比例一般为20%-30%),我以对方严重缺失商业诚信为由要求对方退还押金遭拒,现准备起诉,请问是否有胜算?以何种理由起诉胜算较大?
闫率律师 广东-广州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擅长公司法务、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劳动工伤、建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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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法律硕士。先后毕业于中央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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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晶律师,北京郭子福律师团队核心成员,具有十一年律师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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