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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乘坐醉驾朋友的二轮摩托车被酒驾的小轿车从背后追尾,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小轿车肇事者酒精含量检测结果68 mg/100ml,构成酒驾;摩托车驾驶者酒精含量检测结果84 mg/100ml,构成醉驾。交警认定小轿车肇事者与摩托车驾驶者均承担同等责任(五五分成)。至今小轿车与摩托车驾驶者均未被拘留。事故后小轿车与摩托车均不同意协商调解。我们现在已经向新泰市人民法院起诉。
问题:1、受害者家属有权向交警部门索取小轿车的行车记录仪视频资料吗?如果可以索取,索取依据是什么?
2、事故后交警并未对小轿车跟摩托车进行拘留,交警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3、如果法院作出明显偏袒小轿车的判决,我们有什么途径可以翻案?根据已有的视频资料跟专家鉴定报告资料(资料均不利于小轿车,但是交警作出的划分结果明显偏袒小轿车),是否可以推翻交警作出的责任划分?现在已过行政复议期限,是否能追究交警责任?有什么途径吗?
施慧芳律师 山东-济南 山东京鲁律师事务所
多年金融领域券商、律师工作经历,办理了大量的民事诉讼案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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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婷婷律师,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自执业以来,服务过北京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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