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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a

山东-泰安综合1个月前

我是2019年5月10日入职,2020年1月22日离职,发了5.6月工资,至今欠7-1月共7个月工资11400元,没有签劳动合同,交社保,中间一直要工资,21年2月9日通知去领,除了扣了超过26天的两天考勤和零头,答应给三分之一现金,三分之二要用948元每箱8箱酒抵工资,并说是会议定的,劳动监察打电话核实说对方态度恶劣建议仲裁,劳动仲裁因为材料不全不受理建议上诉,我现在有他签字的工资表,考勤表,离职交接录音(明确说年后公司进账给我工资,但是未提准确金额),酒抵账工资,请问我上诉除了申请所欠工资,还能申请赔偿吗?能申请多少金额的赔偿?

1位律师回复

王福宝律师 山东-泰安  山东璟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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