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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稀饭

浙江-宁波损害赔偿1个月前

住院14天 对方要求赔偿护理费5900 营养费2700 误工费31800 精神损害安抚金5000 元 对放是 69岁的老年人 男 对面在自己女儿公司上班 说担任注塑磨具师傅 就提供一个 在公司上班的证明 无其他证明 我要怎么处理

2位律师回复

范乙月律师 浙江-宁波  浙江秉清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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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伟律师 浙江-宁波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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